遇到海关调整商品编码导致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商品代码与调整后的不一致,在申报出口退税环节应如何处理?
下面为国家税务总局解答【企业应该按照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列明的商品代码申报退(免)税,并同时报送《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名称、退税率调整对应表》】,以及小编整理相关操作图文指引。
那么,出口企业如何报送《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名称、退税率调整对应表》呢?
以国家税务总局外贸企业,离线出口退税申报软件正式版操作为例
第一步、升级软件系统和出口退税率文库为最新版(注:使用生产企业版离线出口退税申报软件、税务局网页版退税系统、第三方退税软件等也有类似功能,使用税局网页版的可跳过此升级步骤)。
第二步、找到《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名称、退税率调整对应表》电子申报入口,如下图。
第三步、进入《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名称、退税率调整对应表》填报界面,点击“增加”按钮。如下图:
第四步、填写《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名称、退税率调整对应表》所需信息,每项数据栏均有对应说明。如下图:
光标切换到所在栏后,界面下方会自动对应显示该项数据填写说明。如果出口退税商品代码10位调取不出退税率数据,则要填写11位。
因各系统操作存在差异,以上指引供参考,如有不明之处可详询税务主管机关。